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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å¹?æœ?日,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环林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花马池镇等单位负责人在宝利再生资源市场召开了“小散乱污”(塑料颗粒加工及再生资源)整治推进会,全县8家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和21户再生资源个体户参加了会议,现场å¯?7家加工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下达了《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会议对整治工作提出要求ã€?b>一æ˜?/b>塑料颗粒加工企业和再生资源个体户没有办理相关合法手续的全部停业整改,如发现违规加工生产,将严惩不贷,绝不手软,一律上限处罚ã€?b>二是对整治企业实行分类施策。对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在本周之内(6æœ?日之前)到发改或工信部门办理备案ï¼?æœ?5日之前去环林部门做环评手续,并在指定地点(宝利再生资源市场)经营,如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相关手续,视为无证经营。对无工商营业执照想从事该行业的6æœ?日之前到市场监管和发改或工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6æœ?5日之前做环评手续,并在指定地点(宝利再生资源市场)经营,如在规定时间没有完成相关手续,视为无证经营,采取“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坚决取缔ã€?b>三是在城市建成区的收废品的个体户按照整治要求全部搬迁整治到宝利再生资源市场,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在本周之内ï¼?æœ?日之前)到市场监管和工信和商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对未在规定时间办理不下的相关证件的,全部按照规定实行“两断三清”,坚决取缔ã€?b>四是消防、环林、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分别就消防安全、环境保护、营业执照办理在各自行业管理等方面工作做了详细安排部署ã€?/p>
下一步,为杜绝“小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盐池县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出重拳、大整治,实施常态化巡查、定期通报、媒体曝光机制,明确企业负责人为小散乱污整治第一责任人,按照区、市、县规定坚决完成清理整顿各项任务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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